那一只老鼠,它的手指是健全的!
“不过也不坏,今天的午餐倒是有着落了。”小天狼星安慰了一下自己,退一步讲,十三年都熬过去了,不差这一两天了。
不过此时他那毛茸茸的耳朵动了两下,他好像听见了兔子的声音,他抽动了一下鼻头,发现果然如他所听见的那样,离这里不远的树后有一只兔子!
有兔子那就没必要吃老鼠了。小天狼星是很不羁,为了达成手段再多的苦也能吃,但他是一个人,老鼠是他最后的食物选择。
于是他松开了爪下的胖老鼠,蹑手蹑脚的朝传来兔子味道的地方走去。
不一会儿,禁林深处就燃起了一缕青烟:小天狼星成功逮住了一只刚起床的兔子——这兔子可能一直在睡懒觉,直到现在才醒,结果刚醒过来就被小天狼星逮住杀了吃肉。
一口咬住兔子脑袋的小天狼星恢复了人形,从口中取出已经断气的懒觉兔。呸呸两口,吐干净口中的兔毛后,他向禁林深处走了近百米,等头上都是遮天蔽日的树荫时,他才停下将兔子开膛剖腹。
拾倒干净后他升起了一堆火,把一根树枝从兔子屁股后面怼了进去,将兔子架在火上烤。烤制过程中,他还顺手在兔子身上涂了几种他在路上找到的植物,让兔子肉有点滋味儿。烤了一阵子,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于是他将半生不熟的兔肉从火上拿下,吹了两下就撕咬了起来。
野兔子的肉有一股很浓郁的草腥气,还很柴,一般人吃一口可能都会吐出来,但小天狼星却吃的津津有味,哪怕这肉里面还流着血水。他的流浪生涯可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的,大部
第五十五章 克鲁克山与小天狼星(二合一)(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