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婚前虽有过通信联系,但却从未见过面,肯定的说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就更谈不上爱了。
对于一个能娶到媳妇就心满意足的人来说,这一切或许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胡适这样的,经历过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有过和韦莲司的浪漫恋爱的人。对这一桩婚姻不满意是肯定的,这一点他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
但对母亲特别孝顺的他,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
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在国外时,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
第511章 完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