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来监督或纠正政府的措施。他们的喊声是舆论,是民意的一种表现。……一切超过这种抗议作用(舆论作用)的直接行动,都不是学生集团运动的目标。第二,青年学生应该认清他们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在于组织,而组织必须建筑在法治精神的基础之上。第三,青年学生应该认清他们的方法。他们都在受教育的时代,所以一切学生活动都应该含有教育自己训练自己的功用。…第四,青年学生要认清他们的时代。”
12月22日夜,胡适又作《再论学生运动》一文,文章说:“关于北平学生两次游行的事,我们不能不认为当局的处置是错误的……关于北平学生继续罢课,我们希望他们平心考虑北平各大学校长第二次劝告同学的话。”希望学生们“即日复课”,“请求学校当局取消本学年的年假和寒假,以供补课及考试之用”。也就是说,胡适一直坚持自己的主张,可以抗议示威,但罢课是无益的。
为此他为北大的复课积极努力,他甚至还亲手撕掉北大学生贴在一院号召罢课的通告。
2月31日,北大学生在三院召开全体会议,胡适建议学生举手表决是否1月4日放假,是否复课。结果学生多数表决不放假,1月4日复课。
但是到了1936年1月4日北大复课那天,学生纠察队反对上课。由于周秉琳、蒋梦麟等的劝说,当日上午有十三个班上课,下午有五个班上课。当日校务会议决议无论他校复课情形如何,北大继续上课,照常点名。
1月6日,学生开大会,表决“继续罢课,不达目的不止”。
1月7日,北大召
第582章 胡适与“一二九”运动(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