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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燃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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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雄文一出天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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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留言回复的已经接近一万条了,柳斜阳大致浏览了一圈,骂兴天下集团的和理性思辨的比例对半分。
    ……
    锦城,9月27日,晚9点00分。
    “小师弟,你这招好像不太灵啊,发酵的时间太短了。”刘蒙蒙坐在椅子上,快速的扫着屏幕上的回复。
    她把鼠标停留在一个热帖上,“你看,为兴天下集团辩解的观点已经开始占了上风了。”
    吴楚之凑过去读了起来,“某一商标“注而不用”,经他人使用并创出一定知名度后,商标注册人起而行使其商标权,是否有恶意诉讼之嫌?
    ‘影霸’虽然是其康电脑公司的注册商标,但却自1995年以来从未在大陆使用过。‘小影霸’的知名度是全凭‘兴天下集团’打出的。
    在‘小影霸’赢的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后,其康电脑起而行使其商标权,封杀‘兴天下集团’,是否有‘坐收渔人之利’的嫌疑?
    ……”
    一张小脸铁青着的萧玥珈看得眼角直抽搐,气呼呼得抢过了电脑,噼里啪啦的开始呛声起来,“《商标权的取得途径是使用还是注册?
    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是原始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唯一合法形式。一件商标,若没有注册,无论使用多久,有多大的市场影响,均不自动产生商标专用权。
    楼主的疑问实际上涉及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即一件商标,由甲方注册后,乙方能否通过使用进而获得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后夺取对该商标的专用权,或者获取与该商标的注册人平起平坐,共同使用商标的地位?
    笔者认为,如果

第226章 雄文一出天下惊(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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