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
首先莪同意你说的‘大的债权人肯定要干预’的观点,这在东瀛国特别典型,我们称为‘主银行相机制度’。
还有一种极端的情形就是,当企业的所有资金来源都是负债的话,债权人与股东就没有区别。
债权人的债权越大,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称意义上来看,他的干预也就越强。
东瀛国企业就是这样的例子,在东瀛国,企业债权人的干预就比漂亮国大得多。
但是总的来说,债权人和股东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债权人最大的干预就是在企业不能还债时,当然这也不排除债权人在平时也对债务人进行监督。
我们刚才讲的只是一种极其简化的债务合同,实际的债务合同很复杂,涉及到投资方向,资产重要调整时应向债权人报告,等等。”
说道这里时,章唯赢深深的看了吴楚之一眼,他相信吴楚之一定听懂了。
通过债务协议来约定国家的权利,可解吴王之忧。
这小子,滑不留手啊!
一眼就看出了他这套说辞里面没有讲到的点。
章唯赢见吴楚之神色了然,便没有详细讲技术细节,而是根据吴楚之的问题,做了延展。
毕竟是个大学教授,所教的不只是吴楚之一人,章唯赢见其他同学还茫然着的面部表情,继续讲了起来。
“有的时候,企业濒于破产时,得不到银行许可,债权人连企业的帐目都无法看到。
但是股权和债权二者之间肯定还有区别。
那就是我们假定还有另外一方在此承担
第349章 小女年方二八(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