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爽快,而且也算是满足了下他在逃亡的路上时常被勾起的酒虫。
陆不弃不酗酒,但是他还是希望喝上点酒,而且他的酒量跟他的食量俨然是成正比的,最起码像这种度数估摸才二十多度的纯酿,陆不弃一个人可以搞定二十斤,还不带头晕的。
“不弃兄弟,你打算在哪一块安家?”陆埔心倒是个很够意思的人,不会光喝酒说话而不想点正事。
陆不弃轻耸了耸肩:“无所谓方位,不过想要个大一些,有院子最好,平常可以当来演武之地。”
陆埔心点头:“恩,这修武之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是该如此。回头我托人给你访一下,看看哪里有大一些的宅院出手,另外,你想要开铺子,也得给他找个合适的门脸。”
陆不弃自然也明白,他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很难买到合适心意的,当下抬起大碗:“那就谢过埔心老哥了!”
“自家兄弟,太客气!”陆埔心话是这么说,不过眉宇间却也很受用,跟陆不弃碰下碗,也是鲸吞了一大碗酒:“吃菜……”
从三人之间的称呼就可以看出,虽然只相识短短数日,可是三人俨然已经成为感情不错的朋友了。
陆不弃也知道这陆埔心和陆绍辉两人,在陆家各位爷面子,是像孙子,可是在整个洪山郡,那可绝对是跺跺脚洪山郡也要震三震的人物。
刚入这喜来酒馆的时候,陆绍辉这个前面还挨陆彰巴掌的家伙,在这里随便咋呼一声,整个酒馆里二三十个怒目横眉的大汉都跟见了猫的老鼠一样,恭恭敬敬地叫上一声辉爷。
然后当陆绍辉和陆埔心都表示,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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