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爆料,很多时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显戳破,但也能让人一眼看出来。
比如宋铮前世闹得很凶的关于大幂幂和刘凯威婚姻问题的。
刘郎已恨晴川远,一入孤峰春梦残。
说离了吗?
明明没有提啊,所以要从这种话上以造谣、侵犯名誉权等理由来起诉,也多半是行不通的。
再者,被曝光的明星也不敢公然和卓威撕破脸,作为被卓威爆过料的明星,谁知道他有没有还留一手呢?
此外,倘若真的和卓威对上了,到时整天盯着自己,难免不被拍出点儿猛料来,毕竟人活在世,谁还能没有污点。
更何况,人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要是自己的演艺道路上一直有人盯着,这得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儿啊。
还有就是,也不乏有的明星和他互利共赢,娱乐圈本身酒炒作成风,谁知道艺人们是不是自己也乐意被卓威拍呢?
想想那么多明星亲热,明知道可能被看到,可就是不拉窗帘,就能猜到点什么了。
要知道,自己想上个头条需要不少宣传费,且不一定可以成功,但是一旦找卓威合作,主动曝个料,却是稳稳当当地热搜啊。
明星需要娱记的爆料,提高他的知名度,而娱记得靠明星提供素材,获得炒作的资本。
两者是各取所需,互利共赢的关系。
虽然有的时候娱记做得很过分,但是明星们也不好出来指责。
就像徐可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娱乐圈,确实就是一个江湖,里面的
第八百二十二章 打的是这么个货(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