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者一般不会低于8%。如果是网络时代,数字音乐的话,歌手的分成就更多了,在8%-25%之间。
因为是京文唱片公司有自己的音乐制作人,而且叶繁的词曲都是自己的,所以不用另外收歌和聘请音乐制作人,如果要另外收歌和聘请制作人的话,利润就要另外分成。
另外京文还想要歌曲的版权,这个叶繁也是不可能答应的,所以最后叶繁和许忠民就在版权和销售利润分成上面做最后的敲定。
叶繁想的最好是五五分成,许忠民当然不可能答应,毕竟主要的成本都是京文在承担,所以他想三七分加版权。这个方案叶繁肯定也不满意。
比例是可以谈,毕竟工作室这边专辑售卖拿不到大头,叶繁也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版权问题可是牵扯到网络时代的各种版税收入和商演。
所以在经过一番“友好交流”以后,双方各退一步,跟最开始的出版一样,其实就是对赌协议,按照销量,递进分成。
版权方面京文唱片公司可以代理一定年限歌曲版权,但是不能插手叶繁自己的使用权,叶繁可不想最后自己写的歌,自己不能唱。
两人确定了叶繁的专辑在96年发售,最迟在高考前必须发售,然后按照94年港台加大陆的正版专辑排行榜的销量来参考。
94年销量最高的是巫起贤的《太傻》100万张,最低的是排第十的周华建的《风雨无阻》40万张。
所以双方约定,销量低于10万张,分成比例一九,叶繁一,京文九;销量在10-40万张,分成比例二八;销量在40万张以上,分成比例三七;销
018 对赌协议和《沧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