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的一辈子也相当凄惨,从小三魂七魄损毁不全,疯疯癫癫的,虽家大业大,但却毫无地位,甚至被家中奴仆欺辱。
死了,某种程度上倒也是一种解脱。
至于庄元自己,虽然当初问生灵能不能回去,得到的答案是不能。
但说实话,就算或者回去,其实也没什么好眷恋的。
他虽有养父母,但当初是认为无法生育才领养的他,可最后那对夫妻却意外生了个自己的亲生儿子——
真是好笑,于是便后悔起收养他的事情来了。
有些事,不用旁人说,大一些,逐渐就懂了。
那三个,才是一家人。
吃、穿、用、度,他是远远比不上亲生的的。
削减自己的那一份,就能花更多在亲儿子身上。
庄元无意中听到过一次,那是他最后一次体会到心酸透顶的感觉。他们早早为“弟弟”思虑周全,做了准备——毕竟以后亲儿子还要娶妻生子呢,各方面都要准备到位。而自己不过是个“意外”,是个求而不得的亲生孩子的替代品。
毕竟“血浓于水”,而他没有流淌他们的血,领养是他们的下下策罢了。
现在真正的“孩子”来了,他庄元又算得了什么呢?
上学起用钱方面的区别对待,他不是不知道,只是知道又如何,他难道还能变成人家夫妻亲生的孩子?
于是,他几乎比同龄人更早熟,更知道“钱”这个字的重要性。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句话,绝对不只是说说而已。
第二十八章忆前世今生诸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