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公会的法令明文规定“凡释放被俘的叛乱分子首领并任其逃窜者将被处死”。他拥有救国委员会授予的全权,还有由宁利、林大斯签署的命令:所有人都要服从这位特派代表。另一位是
军人,他的后盾是一种力量--仁慈。
他只有手臂,用它打击敌人;他只有心灵,用它宽恕敌人。作为战胜者,他认为自己有权宽容战败者。
因此,这两人中间出现了潜在的,然而是深刻的分歧。他们两人都沉溺于自己的遥想,但两人都在与保皇派分子战斗,而且各有各的杀手铜,一个是胜利,一个是恐怖。
在整个南方地区,人们都在谈论他们,四面八方的目光都在注视他们,目光流露出不安,因为这两个绝对相反的人同时又亲密无间,是对手也是朋友。从来没有更强更深的感情使两颗心如此接近。凶狠者救过宽厚者的命,脸上还留着刀疤。他们之中,一人代表死亡,一人代表生命,一人遵循恐怖原则,一人遵循温和原则,但他们又彼此相爱。
他包扎伤员,照料病人,日日夜夜守在临时或正式医院里,看见光着脚的孩子就心疼;他本人一无所有,把一切都给穷人。哪里在打仗,他就去哪里,走在队伍前头投入激烈
的战斗;他有武器,腰间挂着战刀和枪,但又没有武器,因为他从不抽出战刀,从不碰他的枪。面对打击,他从不还手。人们说他当过教士。
这两个人,一个是陈庆军,一个是孟嘉。
在这两人之间是友谊,然而在这两个原则之间是仇恨,就好比一个心灵被一分为二,由两人
74、分歧产生(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