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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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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其敢惮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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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不温不火的神情,像是皇帝所说的正好也是他要讲的:“陛下睿鉴,臣也有此打算。御史台位居中央,难以对各地官吏检核问事,既然要对地方吏治有所纠劾。臣以为,不如遣派台中御史,下驻地方,也好就近监察。”
    皇帝眨了眨眼,明知故问:“我记得国初的时候,御史台就有这项外任御史的制度?”
    像是寻常那般师生之间就某个经义的疑难一问一答,桓典同时也认真的回答道:“秦时便有此制度,孝惠皇帝时曾予以沿袭。”
    在汉初的时候,监督地方郡县的主要还是沿用着秦代的‘监御史’制度,郡监与郡守、郡尉平起平坐,各司其职。后来高皇帝创业建国,出于对那些功臣们的信任,并未派人监察地方,使得地方监察制度成为白纸一张。后来也是由于汉初的不事监察,对郡国过分放纵,终使诸侯坐大。
    直到孝惠皇帝即位后,方才重新在地方设置了监御史,并且更为明确了监御史的职权。但又出现了众多监御史玩忽职守、与地方官互相包庇的不良事件后,在孝文皇帝时便有了‘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的规定,这也是‘州刺史’的滥觞。
    秦代‘监御史’制度传至汉代,从不设到重设,从重设到被新事物所替代,经过了几代帝王的努力,最终形成一个成熟稳定、且行之有效的地方监察制度。
    “监御史早被州刺史取而代之,其废置也是由于其身不正、失其所设立本意,指派郡监无不与地方同流合污,一同对朝廷敷衍塞责。如今再复启用,也无一个预兆,怕是会有纷纷议论,又提及当年弊处。”皇帝听了桓典

第614章 其敢惮勤(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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