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吻上门板瞬间,传来的剧痛令我后悔万分。
「赶、赶羚羊!」低咒,我甩着手痛得眼泪直冒,反作用力不说,手背被破开的木板扎到,掀起一小块皮,粉色的肌肤往外翻出,右手指缝间都是血,甩手的同时血珠溅洒遍地。
只牵头羚羊来赶可能不够,我还需要骑着草泥马溜溜,我给猫爵做出最不良的示范,不但大发脾气而且乱挥拳头。
听刭门上的巨响跟我的咒?声,猫爵连忙打开门,「米、米奇?!」看我满手鲜血痛得直跳脚,他拉来我受伤的右手,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天哪,都是血,我带你去看医生!」猫爵的样子比我还紧张。
「舍得出来啦!」我用完好的另一只手巴他的头,鼻涕眼泪流个不停,不知是痛的还是给他气的。
「皮都掀起来了……」猫爵抓起整包的卫生纸,抽出一大迭往我手上的伤口压。「健保卡有带吧?叫出租车,我们快去看医生!」
猫爵神情憔悴,浑身酒味,泛黄的汗衫跟四角裤,头发乱得跟鸟窝似的,脸上油腻,牙也没刷,看他以这副破坏形象的样子在屋子里急得团团转,我忍不住喷笑。「噗!」
一笑,就再也停不下来。
演出苦肉计并非我本意,其实我真的比较想跳脱衣舞。
猫爵带我上医院挂急诊——幸亏他有记得穿上牛仔裤才出门——我手上的伤说严重其实也还好,没骨折,不过就缝了八针,在麻醉药褪掉前,我还能若无其事的对自己手上的绷带大开玩笑。
「这下,立场可反过来啦。」我轻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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