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一斤,喝下去从喉咙口一路烧到屁`眼,欲血贲张,热穴沸腾,这快感是撸个管管不能比的。
每次想到这个,傻七就按耐不住了。把手机往内袋一塞,抽两张纸币再带一袋金币便出了门。
出门时天还没全黑,冷风就已经刮了起来。狼国长年寒冷,这也让傻七多了一分喝酒的理由。不预先喝点酒暖身子,就算干活也舒展不开筋骨。
傻七喜欢到临街一家小破地去喝,不为别的,就因为便宜,外头一枚金币得一斤,这里能换一斤半。
不过他来得确实早,酒馆里除了酒吧老板在擦杯子外,就一老醉汉瘫在角落。
这老醉汉傻七认识,刚从牢里出来不久,一次喝多了找厕所,就和这老家伙撞上了。他俩的膀胱都憋得慌,厕所却只有一间。两人争了几秒,干脆齐头并进。
没解裤带不要紧,一露出枪口傻七就呆了。
这老家伙看着两鬓斑白,脸上皱纹都他妈和梯田一样,那物什却十分地清新脱俗,形状优美,体态健壮,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老醉汉打了个尿颤,回头便对上傻七的表情。
傻七的目光追随着他,一路跟到了洗手池。一掀起袖子,傻七又呆了。
这老家伙手上有个爪子纹身,而看样子这只是一小部分,袖子里还藏着更大的好东西。
见着傻七一脸傻气和憧憬,老家伙便让他一块过来喝两杯。
这一喝不要紧,两箱酒最后还是傻七买的单。
从那天起,傻七就和这老家伙认识了,也从此,一旦傻七想喝酒,来这地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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