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得他睡不着觉,梦里全是老母吵吵嚷嚷,晃着满头的白发,却再也捡不起地上的竹鞭。
但天光了就不一样了,天光了街道就热闹了,那人就好睡觉了,何况今晚还有这么个事能回味,大概睡到傍晚也能笑着醒。
(11)
从小酒馆走回租住的片区大概三十分钟,还和收数回来的赖叔打了个照面。
赖叔和屁叔认识,手臂上都扒拉着一大怪物纹身。
他扬扬下巴,说,屁叔没死吧?
傻七说可惜了,还活着,回去你得把账清了,这一会不知他又喝了多少。
赖叔盯着傻七的脸,琢磨半晌,说我看你面露桃花,眼有金光,你莫不是——
傻七嘿嘿笑,赖叔说行,那你回去睡个好觉,今晚我也在,要来了,我请你。
傻七忙说好。
傻七喜欢赖叔,比屁叔更甚。赖叔这人实在,说话不像屁叔那么扯蛋,屁叔成天要傻七请酒钱,赖叔就跟着后面填。
赖叔名叫赖查,早年是个传奇人物。从赤道上来时一开始是被丢到地下拳场上擂台的,看着他瘦得皮包骨,本以为他就是拳场上一块抹布,能清当晚擂台的血。
所以刚开始大家都不押他,傻`逼才押他,这是慈善赌王才做的事,凡人没这觉悟。
岂料赖查赢了一次,又赢一次。签了几次生死状,反倒都成了幸存的那个。
那段日子赖查的名字响遍周边地下拳场,他摇身一变,从破抹布变成摇钱树。
狼国人就喜欢看这种剧情反转的玩意,你要一个壮汉上去干趴
分卷阅读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