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铁锹过去,准备把它们驱赶开。
公鸡好斗。
鸡群当中的公鸡多了,如果不阉割的话,到了成年之后,就特别容易打架。
狗会争头狗。
鸡也要争鸡头。
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就是这个鸡头了。
用好听点的话来讲,也就是公鸡们都想当上鸡群的首领,因此常常斗得头破血流,直到打得别的公鸡认输为止。
这种情况,在乡下是十分常见的。
如果不想让公鸡因为争斗而造成损失,就要挑出来几个体格较弱的公鸡,将其阉割掉。
阉了的大公鸡,就不是公鸡了,自然不会像雄性一样好斗,会老老实实吃食长肉,乖顺得很。
这个做法在乡下很盛行。
以至于“阉鸡”与“劁猪”一样,在曾经都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
“还是给它们吃得太好了,这才小半年过去,就开始打架了。”
陈凌拄着铁锹皱起眉头,被搞得有点心烦。
以前小时候,他是很喜欢看公鸡打架的,甚至拿着棍子专门把两只大公鸡赶到一起让它们干架。
也有时候会不成功,被公鸡记恨上,路上见了他还会追着啄他。
他从小皮实也不怕这个,拿着棍子或者弹弓就跟公鸡一阵对打,常常弄得一地鸡毛。
但是到现在,换成自家养鸡了,加上去年的,公鸡也是有个六七只的。
而今年的鸡苗长起来的公鸡,现在半岁龄,和大公鸡没啥区别了,加上整天在山上跑,性子异常的野。
第二百五十四章 药铺、入秋(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