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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主义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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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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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以瑾表示,自证什么?法律上一向主张的是谁告发谁举证,断没有你没什么证据的把人告了,然后让对方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道理。
    作为被告方,霍以瑾开微博根本就不是为了解释什么。
    总裁大人她总共就发了两条微博,准确的说是——她口述,谢副总代发的两条微博(总裁大人至今还没适应发微博的页面):
    1.我是noble服饰的行政总裁霍以瑾,我开微博了。
    2.起诉书。
    起诉书的贴图里一清二楚的写着霍以瑾把离姗姗给告了。对,没错,告了。理由就是最常见的名誉损害,证据遍布网络,谢副总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准备好了全部的材料。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对总裁的第十一印象:
    对总裁的第十一印象: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霍以瑾简洁明了的两条微博的转发量奇高,当天就上了微博热门话题和热门搜索。
    这其中出力的人有很多,成分……很复杂。
    最先转发的肯定是替霍以瑾处理微博的谢副总自己的微博和noble服饰的官博,之后他联系了管理霍以瑱微博的助理,霍以瑱的微博在霍以瑱本人大概都不太清楚的情况下,和霍氏国际的官博一起跟着转了一圈。(霍家大哥一直都是空中飞人,前几天又去出差了,霍以瑾这才得以重新回到自己的公司。)
    谢副总在微博的董事长朋友不好表明立场,却很给面子的让微博旗下一个官方性质的娱乐微博在第一时间转发了霍以瑾的起诉书。
    而就在霍以瑾的微博发出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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