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处罚一出来,很多人顿时有茅塞顿开之感。对于了解内情的人而言,郭冰这一次虽然逃过了更为严厉的惩罚,但和夺爵相比,这个处罚才更为致命。
先皇在世时,为了保护梁王郭冰,任命他未剿匪大都督去杭州剿匪,准许他在杭州开府坐镇。这是极大的恩典。这么多年,郭冰能够安然无恙,便是因为有这道护身符。这也是郭冲一直耿耿于怀之事。他一直想将郭冰调回京城,想废止先皇当年的旨意,但一直没有能下定决心,也没找到机会。特别是杭州海匪一直猖獗的情形下,更是不可能找到理由去这么做。但现在,郭冲终于找到了这个机会,抓住了郭冰的错处。
郭冰失去了在杭州立足的资格,二十年经营的两浙路终为泡影。从此后他只能在京城待着,在郭冲的眼皮底下待着。他有任何不当的举动,都会被抓个正着。都将无所遁形。这无疑解决了郭冲内心处最为隐秘的担忧,将郭冰控制在自己手里,比杀了他,或者流放西夏之地更为妥当,且理由充足,不会为人所诟病。
其三,罚银一百万两,充入国库。责令补交助役银并利息三十五万两。
这一条看似只是罚款,而且其实知道梁王家底的人也都明白,这一百三十五万两的银子对梁王府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其实,罚银的表象下隐藏着一个目的。那三十五万两的助役银才是重点,之前郭冰可是抗拒不交的,郭冲也一直没有干涉。毕竟这是新法推行中的事情,郭冲不可能责令每一个官员和皇族豪门去缴纳助役银子。这是不符合郭冲的想法的。对于新法,郭冲的态度虽然是表态支持
第七九八章 各有所得(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