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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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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亲妈(任性的作者想起来又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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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这位可是深得低调之道的存在,有多低调呢?这么说吧,这位大姨早年靠一条扁担走街串巷的卖菜挣了第一笔资金,十五六年前开了市内第一家私人书店。之后买卖越干越大,十年前还开了一家两层楼的包子铺。直到前几年,孩子去广州念书了才把饭店盘了出去。

    别以为这就完了,饭店是没了,这位大姨拿着钱可没琢磨退休,人家跟着儿子跑到广州去开金店了,几年时间就发展成了一家连锁企业。着实是好手段。

    这会儿显然小区里的其他人都还不知道这位大姨的底细呢,李煜也是因为老妈和她关系不浅,几十年的发小。这才在过几年老妈都退休以后才知道的。

    李煜就是再不乐意也不能当面拨了她的面子,不说人家的地位,就说和老妈的关系也得好好的回答问题。

    就见他俩眼一眯,笑的就和菜花一样灿烂。这一手变脸绝活,基本上算是这个家属院里小孩的标准技能了。

    再进阶一些就会变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李煜热情的打着招呼:“呦,大姨今天在家呢。我这是起早了,没啥事干买了点菜。中午大姨也过来家里吃呗。今天中午我掌勺,您也尝尝我的手艺。”

    “跟大姨客气啥呢,今天我就不去了。等你哪天方便了再说吧。大姨还有事,先走了啊。”大姨倒是对李煜真不错,李煜初中时候去她家的书店一住就是一个假期。那段时间可没少增加量,他的那些历史知识和写作能力也是在那时打下的深厚基础。

    李煜回了家又把家里打扫了一番,这才出发去接田琳。

六十八,亲妈(任性的作者想起来又更一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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