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有的同情情绪,只字不提那位凶手的下场,表示自己的态度?
他开始斟酌情绪。
“结果,那位凶手想要和一个小孩子一起自尽。”松田阵平继续往下说去,“被我们救下来了。”
几乎在对方话音落下的瞬间,日向合理就深深点头:“原来如此——”
又突然意识到不对,“等等,想要自尽,救下来了?”
啊?什么?
中间是略过了什么了吗?怎么突然转折了?
“‘不是去找凶手的吗,杀害了父母的家伙,不亲手报复就算了、怎么突然救人了?’,”松田阵平笑眯眯地道,“‘明明一开始私自找证据和私自接触罪犯就是违规行为’,小日向是不是这也想的?”
日向合理撇清,“没有。”
“无论是根据各种线索找凶手,还是私自去见凶手,都是我们的私自行动,被教官知道、绝对会大发雷霆的那种私自行动。”松田阵平收敛笑意,“这是违规事项,而见死不救也是违规事项,但两者有着最本质的区别。”
“法律,是永远不会完善的,在公法和人情之间,永远有一条模糊不清的界限。”
对方询问:“你憎恨罪犯吗?”
实话实说,日向合理不憎恨,也不喜欢,他无所谓。
但是现在,他明智地模糊回答:“有一些吧。”
“私自执行正义、报复罪犯的人,和罪犯,没有最本质的区别。”松田阵平继续道,“都是在伤害别人。”
上次,松田阵平就表达过类
第一百八十六章 非常抱歉,松田警官。(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