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一般又得援用较之平民远为轻的例。
可以说,一地的粮长是实际明朝统治阶级的基层组织,权力比起乡绅和里、保长还要大上许多。因此,当时多由地方上的名们望族的族长担任。
再后来,甚至有粮长出任一省布政使的情形。
可惜,到后来,尤其是江南一地,随着土地的大量兼并,小自耕农大量破产,拥有大量土地的望族名门有免税的特权。如此一来,地方上可用的税源越来越少,而每府每县每年所应该缴纳的赋税一经核定之后,除非中央同意,一般都不得无故变更。
这样一来,收缴上去的赋税越来越少,要想完成朝廷核定的收税任务也越来越难。作为直接经手人,粮长必然要承受极大压力。
况且,运送粮食的脚夫的工钱也得由粮长自行垫付,等夏、秋粮解运到地头,入库之后,上头才会将按照比例支付一定的盘缠,也就是运费。可明朝政府是出了名的吝啬,这个比例一般都在一成以下,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算。
以前土地没有大量兼并的时候,粮长还可以依靠特权盘剥普通百姓,一趟解运下来,还能赚上一笔。可到后来,由于随着可征收的钱粮的减少,做粮长逐渐变成了赔本买卖。到最后,京运一次,做粮长的在运输上陪进去的钱财竟达到所押运粮食的七成。可以说,一旦做了粮长,那就是破家灭门的大祸事。
也鉴于此,再加上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的推行,粮长制度这才逐渐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今年,北方几省被后金建奴抢成一片白地,又被农民军祸害,秋
第二十九章 凶险(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