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不处,你真烦。”
“你嫌我烦的话就答应我,要不然你明天早上,后天早上,大后天早上,还是会看到我这张脸。”张兆和胜卷在握,干脆的道,“你要是不答应,我就再也不来了,让你每天失魂落魄的站在店门口傻不拉叽的朝着街道口看。”
“我没有。”林宛瑜红着脸否认。
“这些德叔都告诉我了。”张兆和很温柔的看着林宛瑜,笃定的道,“你已经习惯了我每天的出现,要不然你会魂不守舍,你爱上我了!”
张兆和并不是什么恋爱大师,严格意义上讲,他追过的姑娘,除了谢晨曦一个以为,林宛瑜是第二个。
追谢晨曦失败后,他就开始用钞票玩女人,对待感情,他也不是很懂。
可他看过一部,是教谈恋爱的,作者讲怎么追一个女人,那就是频繁的增加碰面的次数,要是能搭上一句话最好,让她潜意识里有种,你在追求她的感觉。
但是别告诉她,你喜欢她。
坚持十天半个月,她会有种被爱慕的愉悦感。
坚持一个月,让这种愉悦感变成一种习惯。
等到差不多了,突然失联一天,这姑娘不说失魂落魄,至少也会频频走神的在相同的地方等着和你碰面。
慢慢的。
这姑娘心里就是你的形状了。
……
林宛瑜感觉很丢脸,她气愤的回头,“爸,你怎么什么都说啊。”
“这不能怪我啊,我看你一直守在门口等小张,等不到他就生闷气。”德叔一脸心酸的道,“我
第八十一章:老公,我怕!(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