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儿,你去通知王家和史家的人,让他们上门做个见证。”
分家是自秦代以来相沿已久的民间习惯。此种习惯主要调整多子家庭的家产传递,又称“诸子均分制”,民间俗称“兄弟分家”。
分家,不单单是将家产平分就可以的,毕竟没个见证人,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这种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无论是民间还是富贵人家,分家都会找族长,村长以及族老们做见证,还要将儿媳妇的娘家人,和自己的娘舅家人都请来做见证。
而勋贵人家分家则是会请来顺天府或者户部的人来做见证。
分家的主持人父母若在世的,则是父母担当,主持人对分家的时间,内容等享有决定权,在分家阄书的末尾,主持人也是第一个签名的人。
《大赵律例》“别籍异财”下的条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许分财异居”。换言之,阄书中的父母署名不是可有可无的事。
另外,分家必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大赵律例》“别籍异财”下的条例规定:“其父母许令分析者,听。”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许令”,诸子至少可以提议析分,得到父母之“许”,分家即可开始。至于父母“令”诸子分家的,自不待言。
分书的制作方式,至少有两种。一是按兄弟数目,各写阄书一份。阄书内容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交代分家人、受产人、分家原因、品搭原则和过程、阄书份数等内容;第二部分详细列举各阄号下的财产。二是写立“分单,分单的内容
第145章 分家,踩死王夫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