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不和你抢,就得去和欢欢抢。”
“这办法好。”白昼之表示赞同:“走,我带你去报道。”
“你……你竟然笑了。”被直接略过的林凡,在原地不可置信地扶住额:“我是要你哭啊,不是笑,喂!”
就这么走了?把他晾在这里?
过了一会,有粉丝谨慎地凑过来要签名,他签着签着,惊讶自己审美大概有点跑偏,因为他竟然觉得白昼之笑起来,似乎……还挺好看。
温亦是白清欢在台湾旅游认识的,因为温亦学的是导演专业,所以白昼之的毕业论文,需要一位细心的导演帮忙时,白清欢就介绍了两人结识。都是同龄的女孩子,又臭味相投,于是很快便狼狈为奸。但鉴于现如今闺蜜这个词,已经被网络玩坏了,白昼之便觉得她们仨的关系,用同伙来称呼更为合适。
毕竟,她们是合谋策划过破坏相亲、离家出走、暴打渣男的人。
是夜,某高档小区A栋802。
白清欢带着围裙,利落地在炒菜,一面喊着油盐酱醋,温亦便听话地一一递过去。白清欢又朝客厅喊:“白昼之,你点那么多菜,还快过来帮忙!”
“我都说了出去吃,你们非得自己做,你说又买菜又做饭的,最后还得收拾,这得浪费多少时间。”白昼之靠在沙发上,咬了口苹果,继续玩手机。
白清欢将虾盛出,让温亦端出去,再瞪了客厅那人一眼:“在这种时候,时间就是拿来浪费的,你瞧瞧小温亦,多乖巧可爱,你说你不会做饭,还理直气壮点那么难做的菜,口味这么挑,活该你单身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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