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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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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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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你东厂虽有不经三法司有独立审讯定刑权力,但处斩必须经过皇帝批准才行啊。
    但他哪里又知道常宇的难处,又哪里知道常宇背着一口黑锅。
    姜瓖是祸害,后世甚至有一个论断,大明亡于姜瓖,此话虽有些极端,大明亡国因素太多,但姜瓖的确“功不可没”是他打开了京城的西大门,让贼军一路轻松到了崇祯家门口。
    常宇自然有杀他之心,就如同崇祯同样因为“太子之梦”也要杀姜瓖一样,但他俩都面临一个难题,以什么为借口杀之,毕竟姜瓖投敌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总不能搞个莫须有的罪名吧。
    就当常宇为此犯难,甚至做好了打算从太原回来以查粮饷之名收拾姜瓖的时候,姜瓖却给了他机会,把头送了过来,所以他顺手就给杀了。
    刚才卫景瑗还在质疑他没有处决权,的确,东厂没有,但常宇有,那便是圣旨上的:先斩后奏!
    不过这四个字听上去很威风,也只有常宇知道,这不过是崇祯给他的一口大黑锅。
    先前说了崇祯也有杀姜瓖之心,奈何事情尚未发生,无凭无据,那怎么办,自然只有让常宇“见机行事”
    现在常宇拿到可杀姜瓖的实证,但若送到京城,崇祯就更犯难了,贼军东进如此形势还要杀一大将,那些朝臣和东林党能骂死他,若杀了导致兵变或者守城不力,剿匪不功,那舆论压力更大,搞不好又要来一个罪己诏!
    但给了常宇生杀大权后就不一样了,人是你杀的,舆论导向骂的是你常宇,就如同骂魏忠贤那般,太监擅权啊,滥杀无辜啊……落得千古骂名

第一百二十七章 伏法(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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