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便是对琉球问题的建言。
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密令大山纲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义,要求琉球遣使赴东京庆贺。同时庆贺使臣中不能有久米村人士(中国人的后裔)和亲清派人士。尚泰王因此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恒(宜湾亲方朝保)前往东京庆贺。明治天皇召见了使臣后,颁布了诏书,改琉球国为琉球藩,并册封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第一次琉球处分)。琉球国王尚泰派人向中国求救,李鸿章和清政府均认为没有能力帮助琉球国王复国,但对日本并吞琉球,也拒绝承认。其时俄国占据伊犁,两国关系急剧紧张。俄国扬言要派军舰袭击中国海岸和港口。同时,日本趁火打劫,建议中日两国分割琉球。在此背景下,总理衙门同日本驻华公使开始谈判琉球问题。恭亲王向朝廷报告,拟在修改《中日通商条约》时,准日本人入中国内地通商,加入“一体均沾”条款。同时签订条约,自光绪七年正月起,将琉球冲绳岛以北归日本,南部宫古、八重山诸岛归中国,中国如何存球,日本无从置喙。消息传出,“清流”立即群起反对。清廷旋命李鸿章统筹全局,详议球案应否照总署所奏办理。张佩纶致函李鸿章,建议把延缓谈判琉球案,作为发展中国海军的政治策略。
这是张佩纶出手做的大谋划。在信中张佩纶直言,留日本来生一波折,将来朝廷“必将以北洋全防付公”。信中他还直斥沈桂芬误国。紧接着,张佩纶连续写了三封信给李鸿章继续出谋划策。随后李鸿章上《妥筹球案折》,提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
第四百九十章 另面幼樵(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