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法的诞生,和薛老三还真大有关联。
彼时,他在明珠担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在拜访时任明珠市委书记汪明慎之际,遭遇了光真同志,一席相谈,二人尽欢。
偶然间,光真同志谈及那起日人盗用国人专利牟利之事,薛老三就专利法和商标法,展开宏论。
光真同志大有所得,随后就此写就文章最后上了内参,并因此功,在薛向大闹明珠之后,成功调入明珠接了陈道林的职务,担任了明珠市委副书记一职。
而正因此事,才有了我国才有了专利法。
薛老三掌握蜀香王的第一时间,便并戴裕彬办理了此事。
按说,如今,专利在手,蜀香王不惧他人盗用。
可蜀香王终究是吃的,不尝进嘴来,谁知道蜀香王的本来面目,外人要盗用,只需仿照那娃娃手里的葫芦瓶,做出相同外貌,转上调味辣酱,照样可以冒充蜀香王。
当然,此种盗用,并非不可破解,在后世,只需注册商标即可。
第三百四十三章吐露
可偏偏,此时,商标法迟迟没有问世。
因为,于今商业领域,多是国企,讲究企业间的兄弟感情,上面还有调配同种企业的上级部门,商标注册在很多老派领导看来,纯属无用。
他们认为甲厂弄出了好产品,就应当无偿贡献给乙厂,利益均沾,共同进步。
如此,商标法胎死腹中。
当然了,受了小日本在专利上的坑骗,商标一事,中央自不会等闲视之,商标法虽未通过,却是通过了驰名商标的保护法规。
譬如,茅台,五粮液,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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