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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灯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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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刘府不一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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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自中书令至参政知事均为宰执。中书省领左、右三部,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
    至元三年(1266年)设制国用使司,总理全国财政,以后一度成为与省、台、院并立的最重要的国务机构之一。七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统六部,并改天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中书省建置虽仍被保留,但实际上由尚书省总领国政。
    至元九年(1272年),撤掉尚书省,归并于中书省内。此外,又相继设置了下列机构:
    翰林兼国史院: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
    大劝农司:掌农桑、水利。
    集贤院:掌提调学制和道教事务。
    太史院:掌天文历数。
    将作院:掌工艺。
    通政院:掌驿传。
    宣政院:主持全国释教及吐蕃地区军、民之政。
    大宗正府:主持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时而兼管汉人刑狱,是治天下刑政的札鲁忽赤(断事官)官署。
    崇福司:管理也里可温(元朝人对基督教徒和教士的通称)的宗教事务。
    回回司天监:掌回回历法。
    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属蒙古国子监:掌蒙古文字。
    经正监:管理皇室和贵族的营盘纳钵、标拨投下草地并治理有关词讼。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掌中宫从事织染、杂造等。
    中尚监:掌成吉思汗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内府供亿。
    会秋寺:掌武宗

第一百零七章 刘府不一般(二)(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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