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着大棉袄了。
除了这套羊毛衫,每个人还有一件灰不拉几的披风,上面挂着一条条或深或浅的布条,而反面,则是和自己平时穿着的迷彩服相似,大家都知道,这可是保命的东西,要是跟狙击手一样,往身上一披,任谁也找不到自己。
串串和大家久别重逢,觉得什么都新鲜,当时他走得急,还有许多东西没能学到,后来在部队上虽然也能看到训练大纲,但终归没有万金松亲自言传身教来得贴切,一路上除了跟几个小伙伴交流,就是不停问这问那。
“万哥,这个布条披风我看不象是在野地里穿的呀,反而象是在城市里用的,难道我们这次要攻城吗?”
万金松笑了笑:“到时候自然知道,现在保密。”
串串见问不出所以然,又对辎重兵发生了兴趣:“哎,万哥,才于他们排怎么没带长枪啊?这要是遇到战斗不就没有还手之力了吗?”
“有时个长枪并不是万能的,你想想,一支枪七八斤重,有这个负担可以多带六七枚手雷了,一旦打起来,多两支步枪没什么大作用,反而是炮来得更厉害!”
对于长途出击,万金松也很无奈,这不是在基地,就连迫击炮和大机枪都没带,那两样要是打起来才叫过瘾。只是这弹药一旦打完可就无法供应了。
自己的炮弹是82毫米的,鬼子的迫击炮是90毫米,127或145子弹国内根本找不到。至于跟刮军要炮弹,对不起,自己丢不起那个人。
车队进入西安时,刮军特地组织了欢迎仪式,万金松一听就知道不好,这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啊,
二二二章 出征(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