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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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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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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的话,元稹、白居易、李绅同学仨算是最佳组合。”
    “李绅?就是写《悯农》的那位?”
    “是啊,就是这个人品看似很好的农民之子,一旦做上了官,生活堪比他人更加地奢侈。因为他特别爱吃鸡舌,为此,他一餐要杀300多只活鸡。”
    “三百多?”
    “你想,鸡舌头才多大点肉?三百只鸡正好凑足一盘肉。”
    “他以前不是家里很穷吗?”
    “有句成语叫‘小人得志’,我觉得用他身上十分恰当。”友乾说,“李绅在年少时,由于家境贫寒,经常到族中没出‘五服’的兄弟家打秋风。有个叫李元将的人,是族中家境最好的,于是他百般巴结,甚至还主动把自己在族中的辈分降了一级,称呼李元将为叔叔。
    李元将很高兴,经常收留他在家中吃饭。
    李绅做官后,一改往日对李元将的态度,每次见他都极为倨傲。李元将也再不敢以叔叔自居了,便主动降低辈分,先以弟弟自称,接着又以侄儿自称,结果李绅都对他爱答不理的。最后,李元将干脆自称孙子,见着李绅就喊爷爷,这李绅的脸上才有了几分笑意。”
    ————————————
    注释
    [1]《醉翁亭记》散文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

第71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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