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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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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远近高低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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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所以许多元朝习俗又兴盛起来。清朝把蒙古族音乐列为国乐之一,除在欢宴蒙古王公时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会和木兰行围时都要演奏。《大清会典》图注述其形制说:“火不思,四弦,似琵琶而瘦,桐柄梨槽,半冒蟒皮,柄下腹上有棱,如芦节,通长二尺七 寸三分一厘一毫。”《清朝续文献通考.乐考》中也有:“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以皮为面。”此时的火不思,是蒙古乐番部合奏乐器之一。《大清会典.乐部.若燕乐番部合奏》有:“用云璈-箫-笛-管-笙-胡琴-琵琶-三弦-月琴-二弦-轧筝-火不思-拍板等。”清代陕西梆子(又称西调)曾使用火不思为伴奏乐器。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喀喇沁王府乐队中仍在使用火不思。火不思还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在河北省易县东韩村的十番会演奏中,至今仍使用火不思。传统的火不思,形似饭勺,琴杆较长,共鸣箱较小,由于音箱蒙 有皮膜,因而音色富有浓厚的草原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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