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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发现了,后果是很严重的,可以“乱棍打死”,术语叫“捶死勿论”。即便花了一笔钱,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资格,赶出寺院。后来朱棣当皇帝时,进一步加重了对和尚娶妻的打击力度,“有违者杀”,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对和尚近女色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清代也禁止僧人结婚,但相比明朝,对和尚娶妻行为的管理放松了许多。在西北地区,和尚娶妻甚至成当地的一种风俗。据赵冀的《陔馀丛考》,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
从上述来看,和尚娶妻是屡禁不止。
既如此,为什么还要禁止?说起来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但主要还是由佛教的追求决定的。佛界认为,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规,难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长的时间。在这种说法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僧人便自觉选择抛妻别子,甚至终身不娶,净身出家修行,这也是管僧人叫“出家人”的由来。
宋张商英《护法.论》中所谓,“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简累轻,道业易成也”,说的就是这回事情。原来,和尚“打光棍”是出于修行的需要。渐渐地,这种自觉自愿的、出于“六根清净”而不近女色的行为,演变成了佛教的一条“戒律”。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宗教伦理、社会秩序的考虑,便会出来干涉僧人“娶妻”、“近色”行为。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并非释迦牟尼的意思,释迦牟尼也没有规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才出现了对佛
第88章 菩提树下一痴僧(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