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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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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羞握香荑阶前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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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郡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
据统计,在元朝的473名宰执中,蒙古、色目占70.2%,汉人、南人占29.8%。而且蒙古、色目所占比率有逐步上昇之趋势,由前期之52.9%,上昇为中、后期之71.6%及75.9%,而汉人、南人则由前期之47.1%递减至中、后期之28.4%及24.1%。
就职位言之,职位愈高,蒙古、色目愈多,汉人、南人愈少。
元代时期的南人,一般专指长江中下游以南至南海这个区域的人,由于是外族统治,为了分而治之,才如上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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