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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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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国法尚活犯僧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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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辅臣失职所致。宰相理合避位,以应天变。可否出自圣裁,命廷臣休致。并言,臣等为陛下耳目,以能纠察奸吏,慢官失职,宜先退避,以让贤能,方足以禳天变而消人祸。
    皇帝见了此奏,也是仍照老例,来他个留中不发。
    此事很快传到柳郧的耳朵里,知道是奸邪之臣因自己直言争谏,触犯时忌,故借天变发生,相臣理应避位的故事来排挤自己。再加上,皇上不肯施行自己所上的条陈,柳郧早已心灰意冷。细细想来,经台臣的一再排挤,料想自己上疏的条陈,已经不可为。还不如早些儿趁机引退,倒也乐得自在,过几年快乐舒心的日子。拿定了主意,便托称腿疾,上表辞官。
    皇帝却下诏慰谕,命他入见之时免去跪拜,并赐小车,得乘至殿门之下。
    柳郧见朝廷恩礼优渥,不便再乞求休致,遂又上疏,请圣驾启跸还京。皇帝说:眼看着到了春节,等春节一过,再商议回京之事。并叠下两道上谕——一道是禁言赦前之事;另一道是将赦前藉没的家产一概给还。
    这两件事,都是柳郧前日奏中所竭力排斥的,现在皇上非但不施行他的条陈,倒反将他所反对的事情设施起来。
    柳郧如何忍耐得住,便又上章辞职。皇帝还是不肯允其所请,只命他在西山养病,并加封蔡国公,知经筵事,别刻蔡国公印,作为特赐。
    柳郧遵旨移居西山,成天阶无所事事。
    【二】《莫犯僧徒》民谣[1]
    宁犯国法,莫犯僧徒。
    犯国法尚可活,犯僧徒性命绝。
    自从柳郧乞

第20章 国法尚活犯僧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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