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看来,这种步枪与抗联现在使用的全自动步枪相比,缺点有两个。一是使用全装药七点六二毫米的子弹,后坐力比较大。尤其是在半自动射击的时候,后坐力对于中国人的体型来说,还有有些偏大。二是首发命中率相对较低,不过后续的精度还是相当的高。
三是弹匣的装弹量只有十发,要少于抗联装备的自动步枪一半。按照这种步枪较快的射速来看,频繁的更换弹匣必然影响部队的整体火力发挥。四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结构相对复杂,使用后擦拭比较困难。
当然优点也是有的。最大的优点,就是其与莫辛纳干步枪相同的有效射程至少在八百米的距离。这个有效射程,这种枪放在训练有素的老兵的手中,在六百米距离之内威力相当的大。
在加上相对较高的精度,半自动的射速,六百米的射程可以说是一种极为有威力的步兵武器。这一点是抗联自己装备的,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的全自动步枪无法相比的。而且其较长的枪身,也更适合拼刺刀。
按照王光宇的估计,这种步枪如果由经验丰富的老兵使用,三支步枪在远射程之内,采取交替射击的方式,完全可以压制住日军的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而不像抗联装备的自动步枪那样,必须得前进至四百米的有效射程之内。如果一个班有经验的老兵使用,在有效射程之内甚至压制日军的九二式重机枪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在经过李明峰的再三要求之后,再加上这种步枪使用的与抗联通用机枪使用的子弹是一个型号,也不用额外增加后勤的负担。王光宇经过考虑也就同意了将这批步枪留下,给一师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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