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让他得意的一件事。
由此,勉强称为手艺人的王富贵自认为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心态特别沉稳。
哪知今天,就遇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事情。
王富贵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锅中的馄饨。生馄饨遇热水,不多久就浮起翻滚,火候时机非常重要,时间短夹生,时间长面皮会脓掉,味道会大打折扣。
一锅又一锅,王富贵眼疾手快,动作麻利。
“爹!加一碗馄饨!”
小女儿突然的高声喊叫让他的手一抖,险些打乱自己的节奏。
出锅时分神瞪了这臭丫头一眼,王富贵抄起三碗馄饨,送给新坐下的几位客人。
送到最后一个人,王富贵抬头看了这位客人一眼。
乖乖!这是哪家的小公子?怎么生得比李探花还好看?这小公子不在酒楼里吟诗作对,来他这找乐子了?
王富贵虽惊讶,但身为一个半只腿踏进棺材里的人,自然不会像小蝶那样惊慌失措乱了分寸,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将馄饨稳稳地放在小公子面前,见小公子回了他一个笑,王富贵便继续回到煮锅旁边了。
这样一位风度翩翩、钟灵毓秀的小公子,一旦注意到了,自然不可能再无视。王富贵偶尔也会忍不住瞄上几眼,越看越觉得这小公子年纪不大,但眉眼间一片怜悯和善,仿若寺庙里被人供奉的慈眉善目的菩萨。
大户人家出身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在他这种破旧寒酸的地方吃饭,身板也挺得跟读书时一样,都比小蝶一个姑娘家斯文秀气多了。
想到这,王富贵瞥了眼
分卷阅读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