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得她的“离家出走”毫无威慑力。
*
岑碧哪和同学有约。
闲逛很久,不知不觉,岑碧走到上次遇到霍遥的街道。
她出门匆忙,身上也没多少钱,中饭没有着落,只能走进便利店。
摆满五颜六色饮品的货架旁,立着一个熟悉的人影。他背对着她,看不到脸。
岑碧没走近,隔着几步距离,试探地、轻轻地唤:“霍遥?”
人对自己的名字更敏感,这么大的音量,就算叫错人了,也没那么尴尬。
他听见了,回头。
霍遥顺便给她的饭团一起结账了。
岑碧不好意思,说自己有钱,霍遥说就当抄作业的报酬了。
霍遥买一瓶鸡尾酒,和一块巧克力——是在碰到她后,买给她的。
感觉他真的很喜欢请她吃甜食。
雪糕是,甜面包是,巧克力又是。
岑碧想说她也没那么喜欢吃甜,无奈开不了口。
走出店,霍遥一边拉开易拉罐拉环,一边问她:“怎么中午就吃这个?”
岑碧实话实说:“不想惹家人生气,就出来了,又没带钱,所以。”她耸耸肩。
霍遥打趣:“你这种性格,能怎么惹人生气?”
“我什么性格?”
霍遥动作顿了下,易拉罐在手中转了一圈,说:“太安静了,想象不出来有人会对你发脾气。”
岑碧笑了一下。
姑且当他是夸她吧。
今年的“十一”是个艳阳天,街上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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