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她跟我提过三回这茬儿了)。可至少在这几年里,在我还年轻、还有心情和时间做梦的日子里,我还能干一件我愿意为之浪费时间的事——虽然是跟一个我很讨厌的,头发快要掉光光的人。
我们以后大概可以通过卖字挣钱,但即使嘴上再这么说着不忘初心,大概也写不出一个像《界》一样的故事了。因为我们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不但闲得要死,还有两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的小脑袋瓜。
这篇字我写写删删了四五回,最后成功地把它变成了我参与《界》的写作以来写出来的、最烂的一篇文字——不过也蛮好的,适合我这种不喜欢表达自己感受的人,而且起码说了点有意义的话。那么好了,让我们就此打住吧。
不知道你们会不会珍惜这个故事。不过我想,我们会比任何人都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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