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霁天资聪颖,刚进国公府便崭露头角。沈乔喜欢聪明的孩子,将他接到自己身边,言传身教。
十六岁那年,宋霁参加科举。
其文文辞锋利,观点尖锐,皇帝赞不绝口,钦点为当科状元。
宋霁以状元之才入仕,先是入了翰林院,做了三年翰林,极得皇帝器重。
宋霁之才,远非如此。
在他入翰林三年后,北边战事起。镇守固城边疆的徐长青将军战死沙场,朝中一时间可担大梁者寥寥无几。
这时,宋霁自请去固城平乱。
一匹汗青马,一杆红缨枪,执笔的宋翰林将自己磨成了镇守一方的宋将军。
宋霁身后有兵,掌中有权,真真正正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他不忘本,始终和护国公府保持来往,闲来便上沈家,陪沈乔下一局棋,喝一盏茶。
他不比沈家孙辈大多少,有时也和晚辈闹在一处。
上一世,赵沅还在金陵,就听说父亲说了那年的金科试子,年十六,一手锦绣文章名震天下,他亦为之折服。
父亲夸赞过的人不多,宋霁算阿沅印象较深的一个。
因为父亲笑话她说:“阿沅不常说喜欢有文采的,状元郎如何?”
不过八九岁的小姑娘还不知害臊,说:“长得也得俊俏才行。”
若干年后,阿沅在国公府见到宋霁,那时他已经是威名在外的将军。
边关的风沙吹得他皮肤黝黑,劲瘦腰肢与手臂之间便收束出一个极好看的对称的线条,让人感觉有力。
第 3 章(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