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前,仿佛又回到了那一个个夜晚。
她走在漆黑的小路上,三楼的窗户散发出暖黄色的灯光。
照亮着她回家的路。
“到了周末,我们会一起大扫除,我不想洗衣服,把所有的衣服都交给他,他也没有怨念。因为我喜欢写小说,每天都会睡的很晚,他都会陪着我,我们一起坐在床上。”
“我的脚就蹬在他的肚子上,他的肚子还带着点腹肌,很大,很暖,在苏城的冬天,不知道有多舒服。”
“有时候我还会拉着他一起讨论剧情,让他帮我查找错别字,可是他总是打击我积极性,说我没有耐心,也没有天赋,写不好,我总是不服气,开了一个又一个坑,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白露脑海中的回忆越来越多,说话的速度越来越来快。
心中那股莫名的紧张感也舒缓了许多。
说到最后,她不由笑出了声。
“我的确不适合写小说,现在想想我写的最成功的一部小说,还是第一部。那个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在孤儿院的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只有点点滴滴的生活琐碎。平平淡淡日子,却十分充实。”
“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也没有说过喜欢她,双方只是习惯了各自的存在。”
女孩儿潋滟的眸子中水光氤氲。
这个时候,她已经完全放松下来。
刚才她之所以那么紧张,更多的是源自于恐惧。
恐惧那个阳光温暖的男人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渐渐地,她开始冷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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