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取错的,绝对是这个人身上特质或性格的体现。就比如这程咬金,外号“混世魔王”,他要是不混到昏天黑地,那他算是对不起这个绰号了。
勾着陆绩的脖子,程咬金一边冲喷着酒气和陆绩吹牛,一边打量着周围来来回回走着的大姑娘,毫不忌讳地评论着人家的胸脯和屁股……
什么“屁股大好生养啊”,“胸如竹笋生男孩啊”之类的,甭管陆绩听过的没听过的,程咬金都能给喷出一通来,而且声若惊雷,隔着一条街恐怕都能听清楚,来来回回走着的大姑娘小媳妇纷纷面带怒色,陆绩脸红的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好在陆绩在后世就明白这么一个道理,无论遇上什么尴尬的场面,哪怕是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陆绩只好捂住了脸,暗暗痛恨自己怎么就他妈的喝不醉呢!若是喝醉了被他拉出来胡闹,这脸不要也就罢了,绝不至于这么尴尬地被老流氓揽着肩膀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老夫问你,你娶婆姨了没有?”
“没……没有啊。”
“嘿嘿嘿。”程咬金是明显喝醉了,豪气干云地指着满大街的女人道:“你这么能喝酒,就是个好爷们!今天老夫喝的高兴了给你撑腰,街上哪个姑娘对你胃口,你且抱回家去,老程给你做主了!”
“啊?不行!”陆绩大惊失色,奋力挣扎起来。
此时正值入夜时分,天是半亮半黑,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画,最重要的是,女人不少。这年头妇女的地位比之宋明要强上一些,没有太多的礼教束缚,足不出户之类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当街犯浑(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