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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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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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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遇见了以前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次却因自己而罹难的远房亲戚,该会说什么话,作何等样的表情?而那些远房亲戚又会作什么反应?当事人极其内疚是毫无疑问的,但光内疚够吗?而且内疚什么呢?他或许要解释一下案情,而他真能搞得清自己的案情吗?
    能说清自己案情的倒是流放者中那一部分真正的罪犯,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刑事犯;还有一部分属于宫廷内部勾心斗角的失败者,他们大体也说得清自己流放的原因,其中有些人的经历也很有历史意味,但至少我今天在写这篇文章时对他们兴趣不大。最说不清楚的是那些文人,不小心沾上了“文字狱”、科场案,一夜之间成了犯人,竟然福大命大没被砍头,与一大群株连者一起跌跌撞撞地发配到东北来了,他们大半搞不清自己的案情。
    “文字狱”的无法说清已有很多人写过,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想,流放东北的文人中真正算得上“犯案”的大概就是在科举考试中作弊的那一拨了。明代以降,特别是清代,壅塞着接二连三的所谓“科场案”,好像鲁迅的祖父后来也挨到了这类案子里边,幸好没有全家流放,否则我们就没有《阿Q正传》好读了。依我看,科场中真作弊的有(鲁迅的祖父像是真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恣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的。例如一六五七年(顺治十四年)发生过两个著名的科场案,造成被杀、被流放的人很多,我们不妨选其中较严重的一个即所谓“南闱科场案”稍稍多看几眼。
    一场考试过去,发榜了,没考上的仕子们满腹牢骚,议论很多,被说得最多的是考上举人的安徽青年方章钺可能(!)

流放者的土地(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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