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秋雨散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藏书忧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乎章法。我们不能因为古铜鼎绿锈斑驳,把日常器皿也都搞脏。
    其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我有好些书,多年不见归还,也忘了是谁借的,肯定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坚信借书的朋友不想故意吞没,而是借去后看看放放,或几度转借,连他们也完全遗忘。三年前我去一位朋友家,见他书架上一套《阅微草堂笔记》十分眼熟,取下一看,正是我的书,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他借去的。朋友见我看得入神,爽朗地说:“你要看就借去吧,我没什么用。”这位朋友是位极其豁达大方的人,平生绝无占他人便宜的嫌疑,他显然是忘了。那天在场友人不少,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我怕他尴尬,就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书架。那是一个二十年代印的版本,没有太大的价值,我已有了新出的版本,就算默默地送给这位朋友了吧。好在他不在文化界工作,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但是,有些失落不归的书是无法补购的了。有人说,身外之物,何必顶真?但是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失去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不是个中人很难知道: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
    由此我想到了已故的赵景深教授。他藏书甚富,乐于借人,但不管如何亲密,借书必须登记。记得那是一个中学生用的练习本。一一记下何人何时借何书,一目了然。借了一段时间未还,或他自己临时要用,借书者就会收到他的一封信。字迹娟小,言词大方,信封下端一律盖着一个长条蓝色橡皮章,印着他的地址和姓名。
    还

藏书忧(4/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