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行为中揭示出对绝对真诚的这种关心吗?而且,这不是获取最珍贵的、最难得的真诚——这种真诚在于不欺骗自己——的最好方法吗?
在我们的缺点中,我们理想的高尚支撑着我们。我们可能更喜欢另外的东西,但是科学家的上帝毕竟不是越远离我们就越伟大吗?的确,上帝是不可动摇的,许多灵魂愿为之忏悔,但是,科学家的上帝至少不具有我们的狭窄的心胸和卑鄙的私怨,而神学家的上帝却往往如此。我们必须服从一个比我们本身更强有力的准则,我们无论如何也必须习惯于这一准则,这种概念也可能具有有益的影响,我们最低限度能够赞成这个准则。对于我们的农民来说,如果他们总是乞灵于充分强有力的立法官的仲裁,那么相信该法律从未产生,而不相信**将使法律变温和而受他们欢迎,这样岂不更好?
正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说,科学以普遍性作为目的。在特殊事实面前,它将要认识普遍的规律;它将追求愈来愈广泛的概括。乍看起来,这似乎只不过是一种智力习惯,但是,智力习惯也具有它们的道德影响。如果你变得习惯于不怎么去注意特殊的、偶然的东西,因为你对它不感兴趣,那么你将自然而然地认为它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不把它看作是值得追求的目标,甚至不屑一顾。作为始终高瞻远瞩的结果,可以这么说,我们变得有远见了;我们不再盯着微不足道的琐事了,由于我们再也不理会它,我们不会陷入使它成为我们生活目标的危险之中。于是,我们将自然而然地发现我们自己倾向于使我们的特殊利益服从普遍利益,这确实是伦理学
最后的沉思(节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