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在很大程度上遮掩了某些前后抵牾的缺陷。
贺拉斯还从戏剧家的主观角度论述了戏剧题材的选择,认为“力所能及”是作家的主观选材标准,这是很有道理的。他说:
你们从事写作的人,在选材的时候,务必选你们力能胜任的题材,多多斟酌一下哪些是掮得起来的、哪些是掮不起来的。假如你选择的事件是在能力范围之内的,自然就会文辞流畅、条理分明。
如此切实的忠告,非长踞艺坛、经验丰富者不能言之。
某一题材掮得起来与否,贺拉斯主要不是指作者对该题材的熟悉程度,而是指作者是否具有处置、调配、安排该题材的能力,着重于艺术手腕。
由于他把古代现成题材与现实题材两相比较更热衷于前者,所以他的主观选材标准也是以古代现成题材为主要对象的,反正都不熟悉,权且以自身的艺术能力去审度选择。这样,他所谓力所能及的选材,势必是与艺术处理连在一起考虑的。
他有一句传之后世的名言:“要写作成功,判断力是开端和源泉。”这里所谓的“判断力”,正是一种包括对艺术处理的预想在内的选择。他希望人们正视并锤炼自己的艺术安排能力,敢于把那些人所共知的平常事物写得新颖:
我的希望是要能把人所尽知事物写成新颖的诗歌,使别人看了觉得这并非难事,但是自己一尝试却只流汗而不得成功。这是因为条理和安排起了作用,使平常的事物能升到光辉的峰顶。
如果你安排得巧妙,家喻户晓的字便会取得新义,表达就能尽善尽美。
另一方
二、力所能及的判断力(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