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及时给予安宁。
这戏剧将〔导向〕正法,〔导向〕荣誉,〔导致〕长寿,有益〔于人〕,增长智慧,教训世人。
不可止遏的铺陈排比显示了《舞论》作者对于戏剧的社会功用的深深赞美。这样充满信心的宣言,这样热情洋溢的戏剧颂,只能出现于戏剧事业已经相当繁荣、戏剧作品已经出现很多、戏剧的社会影响已经很大的时代。
《舞论》所说的模仿,并不完全是以客观的现实生活为对象的,尽管列为模仿范围的三界中也包括人间,甚至也明白地说过“模仿人间的生活”,但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大梵天、天神、阿修罗们的那个世界:
应当知道,戏剧就是显现天神们的、阿修罗们的、王者们的、居家人们的、梵仙们的事情。
从古代印度的戏剧实践来看,《吠陀》经典、史诗、《往世书》中的传说,不仅也与现实社会生活一样成为戏剧表现的内容,而且在量上还远远超过后者。至于《舞论》所铺排的那么多美好的作用,当然也出于社会和时代的特定需要,《舞论》在一处曾说,戏剧要“依据上、中、下〔三等〕人的行为,赋予有益的教训,产生坚决、游戏、幸福等等”,既然上、中、下三等人的划分是前提,那么,接下去所谓的“有益”、“幸福”之类也只能是这种划分的产物,即只能是以上等人的标准为标准了。
至此,《舞论》对戏剧性质的论述还只是停留在与一般文艺相一致的阶段,尚未显现戏剧的特殊性。于是就有了如下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有乐有苦的人间本性,有了形体等表演,就称为戏剧
一、大梵天的旨意(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