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有的表演:恐怖、懒散、凶猛、厌恶。
“艳情”表演中最容易与其他基本情调混淆之处,是在“相思”部分,因为“艳情”中的“相思”表演不容易与“悲悯”这一基本情调区别开来。区别是:相思中的悲苦有“相对性质”,而悲悯中的悲苦则有“绝对性质”;相思起于焦灼与忧虑,悲悯起于受诅咒的困苦、灾难、与所爱的人分离、丧失财富、杀戮、监禁等。
再来看第二个基本情调——“滑稽”。《舞论》对这一基本情调的阐述最为详细,可见喜剧因素在古代印度戏剧中曾处于何等的地位、受到怎样的重视。
“滑稽”的灵魂:笑。
“滑稽”的定义有二。其一:由于颠倒的妆饰,不正常的行为、谈话和服装,不正常的形体动作而发笑;其二:因为以不正常的行为、言语、形体动作以及不正常的服装使人发笑。
“滑稽”可分两类:角色自己笑,角色使他人笑。
“滑稽”的具体体现:不正常的衣服和妆饰、莽撞、贪婪、欺骗、不正确的谈话、显示身体的缺陷、指说错误等等。
“滑稽”的有感应效果的表演:唇鼻颊的抖颤、眼睛睁大或挤小、流汗、掐腰等等。
“滑稽”的偶发性表演:伪装、懒惰、散漫、贪睡、梦、失眠、嫉妒等等。
对“滑稽”的灵魂——笑的解析:笑有六种,即微笑、喜笑、欢笑、冷笑、大笑、狂笑。上等、中等、下等人各占二种。
上等人的笑:
微笑——端庄的笑,两颊微微开展,带有优美的眼角传情,不露牙齿;
三、舞台表演程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