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讨论了组成情节的念、唱(“音曲”)与表演动作之间的顺序,认为应该是念、唱的“音曲”产生行动,而不是以行动来带念、唱的“音曲”:
表现一个剧目的情节的,就是念、唱的词章。所以在“能”里边,音曲(此处不指音乐而指演员念、唱——引者注)是它的“本体”,而动作是它的“现象”。既然如此,由音曲中产生动作,是合乎顺序的,如以动作为根据来进行念、唱,是违背顺序的。一切事物都应按其自然顺序而不应违背自然顺序。因此,最好以念、唱为准绳,然后使动作随之丰富起来。(《花传》第六,二)
严格说来,念、唱也是动作,但在戏剧动作的范畴之中,它们最直接地体现着“脚本”。因此,所谓念、唱产生动作,实际上仍然是在强调剧本内容对舞台动作的统制作用。
那么,表演是否就被动了呢?世阿弥认为要使一个“脚本”取得最后成功,还有赖于表演:
能否使一个曲目取得成功,要在演者的用心如何。(《花传》第六,一)
一个打下基础,一个保证成功,不可或缺,问题在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两者搭配妥当。
对此,世阿弥提出了一个精辟而实用的原则:上演前多为演技着想,上演时多为剧本着想。他说:
在编写脚本时,应以舞台上的演技为眼目加以编写,同时在按曲的时候应尽量使唱词与曲谱相得益彰。而在实际上演时,又必须做到以音曲(念、唱)为眼目进行表演。(《花传》第六,二)
戏剧各因素之间互为眼目的结果,不是各自争胜,也不是各
一、相应(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