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了,即使没有万不得已非说谎不可的品格依据,也有了机智和风度,因此这个说谎者也有了某些足以吸引人的格调。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虽然高乃依把这一些都归于“善良”麾下很是勉强,但他在这一不适当的外壳下包含的实质性含义却有深刻之处。其一,“人物的性格必须尽可能是有德行的,我们不要将恶毒的和有罪的人物表现在舞台上,如果这并不是我们所处理的题材所需要的话”。其二,即使人物的性格中丧失了大部分德行,最好也不要让它荡然无存。这并非是美化坏人坏事,而是为了使坏人坏事更有戏剧性,更有真实感,更能与现实生活相联结。其三,如若坏人坏事没有点滴德行可言,在表现上也要尽量保持住起码的格调,至少要赋有艺术吸引力,而不能在舞台上展览丑恶、袒示污秽。
“适合”
。所谓戏剧人物的适合,高乃依用这样两句话来阐述:戏剧诗人“必须考虑他所描写的人物的年龄、地位、出身、职业和国籍。他必须了解哪些性格是从祖国、从父母、从朋友、从国王得来的,哪些性格是从法官的职务或是将军的职务得来的”。因此,这是指人物对于他的身份和环境的适合,对于他的社会关系的适合。
但是,这个问题还有它复杂的一面:性格又可超越它的一般依据而发生变异,换言之,它会冲过“适合”的标界而去追求一种更高程度上的适合。在这一点上,高乃依对贺拉斯作了弥补。他批评贺拉斯说:“他把青年写成浪子,把老人写成财迷。矛盾的事情每天经常发生并不令人惊奇,但是一个人的行动却不应当与旁人相同,尽管
三、性格四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