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上提出能否虚构的问题很容易回答。高乃依说,古人虚构的自由很少,因为他们的悲剧环绕着少数家族的活动,但即使如此,亚里士多德还是几乎把虚构的全部权利赋予了艺术家。问题的复杂之处只是在于:哪些内容,在什么情况下能虚构,反之则不行?高乃依又以各种悲剧方式为解剖对象,指出能否虚构的问题应因事而异、具体分析。
首先,太违天性的怪事一般不能虚构。例如明知是亲骨肉而残忍地加以杀害,这样的事很难令人置信,如果有历史和历史传说作为依据则不妨写写,如果没有历史依据凭空杜撰这种怵目惊心、逆悖天良的事,很难取信于观众。
其次,重大而又显得可能的事,原则上可以超越历史而虚构。例如发现被自己杀害的仇人竟是亲属,悲痛得肝肠寸断,这种事情与前述明知故杀的情况相比,并不违反天性,而且很有可能发生,虚构了也能取信观众,因此也就可以虚构。用高乃依的话来说,“我们只要不虚构那种本身缺乏可能性的东西也就成了”。但是如果严格地要求,写这类重大事件最好还是有史实根据。
再次,事情既不重大也不违反天性,在生活中司空见惯,那就完全应该虚构了。例如刚要杀一个人的时候认出是自己的亲属,结果就放下了屠刀,这类事情可能传闻于一时,但与已杀的事件相比,就琐小得多了,与明知故杀的事件相比,更是平常得多了。“不管怎么样,那些喜欢搬演这类事的人,可以不怕指摘,加以虚构。这类题材能在观众心中产生一种快意的悬置,但是不必指望它们勾引观众多流眼泪。”
从这样的等级
四、如何符合可能性和必然性(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