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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戏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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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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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力量、美丽的意境、宏伟的手法,使观众发生兴趣。戏剧的首要法则是给人愉快、使人感动,其他法则,仅仅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因此,一出能感动观众、使观众愉快的戏,不可能完全与法则相悖。
    拉辛一六七七年在给自己的剧作《费德尔》写序言时指出,剧作家的剧本,和哲学家的学院一样,是真正的道德学校。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效法古人。
    拉辛的这些意见看起来比较零碎一些,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两个特点:一是很忠实地宣传着古典主义的理论主张,二是这种宣传与自己丰富的创作实践联系在一起,显得切实中肯。
    从他的论述中也很难发现类似于莫里哀和高乃依的勉强口气和矛盾心理,一切法则不仅天经地义,而且得心应手。
    同时,我们也可发现拉辛与沙坡兰、布瓦洛、奥比纳克等人的重大区别,他的意见绝没有像他们的那些高论那样令人厌倦。拉辛尽力挖掘出了法则中的合理部分,使其不与艺术表现发生太大的矛盾,因此他的剧作堪称佳作,他的剧论也显得比较得体。那些理论家则以推行法则为主要职责,古典主义法则的专横不合理之处也就袒裼裸裎,要他们写剧本,很少有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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